发展 反腐 惠民 互促共进 云南走出边疆民族地区监督实践创新之路
7月16日,记者从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·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10场—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专场获悉,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,云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,始终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、责任向监督压实、力量向监督倾斜,实现了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全覆盖监督,探索出了一条边疆、民族地区监督实践创新之路。在监督统筹上,运用“集中集成集束工作法”,坚持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。制定加强纪律、监察、派驻、巡视“四项监督”统筹衔接制度,构建起上下贯通、左右衔接、内外联动的“一盘棋”监督格局,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、推动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、推动政治生态修复净化、解决作风建设突出问题、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战略目标、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6个方面发挥了“监督聚合效应”,推动了监督工作进入发展“快车道”。在监督重点上,运用“项目工作法”,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。一方面,围绕“两个维护”增强监督刚性。党的十九大以来,处分违反政治纪律的省管干部185人,占处分省管干部的35.3%。另一方面,围绕“国之大者”“省之要事”强化监督实效。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“第一政治要件”,围绕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省委“3815”战略发展目标,跟进监督、纠正偏差。比如,对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利剑高悬,严查责任、作风、腐败问题,从立场、品质、能力、意志上进行检视,实现了“政治上查清、整改上彻底、长远上规范”的效果。再一方面,围绕“民之关切”提升监督成色。紧盯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加强监督检查,让群众对监督工作可知、可感。党的十九大以来,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5441件,处分18422人。同时,围绕“关键少数”提高监督质量。坚持把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、重点岗位领导干部、年轻领导干部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,以盯住“关键少数”,带动管好“绝大多数”。在监督合力上,运用“典型引路法”,坚持同向发力、同时发力、综合发力。一方面,加强内部贯通融合。创新实行省纪委常委领衔办案机制,健全“组组”协同监督、“室组”联动监督、“室组地”联合办案机制,形成了“动车组”效应,跑出了监督“加速度”。另一方面,强化外部协调联动。制定纪检监察监督、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、统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工作办法,深化“巡审联动”,探索“巡统同步”,构建起以“经济体检”助力“政治体检”的机制保障,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。在监督方式上,运用“一线工作法”,坚持守正创新、求真务实。坚持“从一案看一域”和“从一域看一案”相结合,精准把握云南“政治地理”状况,同步配置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两种资源,一体推进专案核查、系统施治两项任务,以政治生态本底调查推进丽江、曲靖等地域和水利等行业政治生态系统治理、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。积极探索由监督检查室主任担任省委巡视组副组长的“巡纪”联动新路径,边巡边移边查,切实增强巡视穿透力。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工作,强化数字监督赋能。创新运用“明厨亮灶”式监督执纪方式,在查办相关典型案件时,同步制作播出《问“剑”破局》《杞麓湖的呐喊》等系列专题片,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。据悉,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,共处置问题线索23.8万件,立案10.1万件,留置6657人,处分9.4万人,发展、反腐、惠民互促共进“云南现象”持续巩固。作者: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马新焕转载请注明来源《民族时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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